災害搶救課職掌如下: 一、災害防救之策劃、推動及管理事項。 二、救災資源與消防水源之整備、運用及管理事項。 三、義勇消防人員之編組、訓練、管理、運用及保險福利事項。 四、緊急救護之策劃、執行及救護人員教育訓練、進修事項。 五、救護人員與車輛、裝備器材之管理、規劃及緊急醫療救護通報系統建置事項。 六、特殊意外災害之緊急救護措施、勤務及專責救護隊之規劃事項。 七、消防常年訓練、學術科講習訓練與特殊任務戰力訓練等之策劃、執行及督導事項。 八、隊職員在職訓練、進修、考試及請領證書執行事項。 九、隊職員未屆滿服務年限離職有關賠償事項。 十、消防人員心理諮商及教育輔導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災害搶救事項。
內政部消防署花蓮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5條規定了災害搶救課的職掌,包括以下內容: 一、策劃、推動和管理災害防救工作事項。 二、整備、運用和管理救災資源和消防水源的事項。 三、義勇消防人員的編組、訓練、管理、運用和保險福利事項。 四、策劃、執行和救護人員教育訓練以及進修事項。 五、管理、規劃和緊急醫療救護通報系統,以及救護人員、車輛和裝備器材的事項。 六、特殊意外災害的緊急救護措施、勤務和專責救護隊的規劃事項。 七、策劃、執行和督導消防常年訓練、學術科講習訓練和特殊任務戰力訓練等事項。 八、隊職員在職訓練、進修、考試和請領證書的執行事項。 九、隊職員未屆滿服務年限離職有關賠償事項。 十、消防人員心理諮商和教育輔導事項。 十一、其他與災害搶救相關的事項。 這些內容規定了花蓮港務消防隊災害搶救課的權責範圍和職責。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