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以下簡稱本隊)處理事務,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規定辦理。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2條,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在處理事務時,除非有其他法規的規定,應依照本細則的規定進行辦理。這表示該細則是該消防隊處理事務的指引,除非法規另有規定,否則應依照細則的規定進行操作。根據本文所提供的內容,沒有提供更多關於本細則的具體內容或參考資料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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