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隊隊長綜理隊務,副隊長襄理之,並設下列各課、中心、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 一、災害預防課。 二、災害搶救課。 三、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四、人事管理員。 五、會計員。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 3 條,該隊設有隊長和副隊長,其中隊長綜理隊務,副隊長襄理之。此外,該隊還設有以下各課、中心、人事管理員和會計員: 一、災害預防課 二、災害搶救課 三、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四、人事管理員 五、會計員 這項規定確定了高雄港務消防隊的組織架構和職責分工。隊長負責綜理隊務,而副隊長則協助處理隊務。此外,隊內還設有災害預防課、災害搶救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人事管理員和會計員等部門,各部門負責相應的工作任務。 參考資料: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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