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搶救課職掌如下: 一、災害防救之策劃、推動及管理事項。 二、救災資源與消防水源之整備、運用及管理事項。 三、義勇消防人員之編組、訓練、管理、運用及保險福利事項。 四、緊急救護之策劃、執行及救護人員教育訓練、進修事項。 五、救護人員與車輛、裝備器材之管理、規劃及緊急醫療救護通報系統建置事項。 六、特殊意外災害之緊急救護措施、勤務及專責救護隊之規劃事項。 七、消防常年訓練、學術科講習訓練與特殊任務戰力訓練等之策劃、執行及督導事項。 八、隊職員在職訓練、進修、考試及請領證書執行事項。 九、隊職員未屆滿服務年限離職有關賠償事項。 十、消防人員心理諮商及教育輔導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災害搶救事項。
法條: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 5 條 根據上述法條,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的災害搶救課負責以下事項: 1. 災害防救策劃、推動及管理事項。 2. 救災資源與消防水源的整備、運用及管理事項。 3. 義勇消防人員的編組、訓練、管理、運用及保險福利事項。 4. 緊急救護的策劃、執行及救護人員教育訓練、進修事項。 5. 救護人員與車輛、裝備器材的管理、規劃及緊急醫療救護通報系統建置事項。 6. 特殊意外災害的緊急救護措施、勤務及專責救護隊的規劃事項。 7. 消防常年訓練、學術科講習訓練與特殊任務戰力訓練等的策劃、執行及督導事項。 8. 隊職員在職訓練、進修、考試及請領證書執行事項。 9. 隊職員未屆滿服務年限離職有關賠償事項。 10. 消防人員心理諮商及教育輔導事項。 11. 其他有關災害搶救事項。 根據這條法條,我們可以知道高雄港務消防隊的災害搶救課負責多個項目,包括災害防救策劃、救災資源的運用管理、義勇消防人員的訓練和管理、緊急救護的執行和人員訓練等。同時,他們也負責消防常年訓練、特殊任務訓練以及心理輔導等事項。此外,他們還處理隊員的在職訓練、進修、考試和證書的相關事項。最後,他們也負責處理隊員未滿服務年限離職的賠償事項,並負責其他與災害搶救相關的事項。 這些規定為了確保高雄港務消防隊在災害搶救方面的有效運作,並保護消防人員的權益,確保他們具備必要的訓練和資源。這些規定同時也符合消防法和內政部消防署的指導方針。 這些資料取自於「雲端法學網」的「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