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得視需要擴大業務會報,由主任委員主持,書記以上人員一律出席。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26 條規定,本會得視需要擴大業務會報,由主任委員主持,書記以上人員一律出席。根據這一規定,當原住民族委員會需要擴大業務會報時,必須由主任委員主持,並要求書記以上的人員全部出席。例如,如果原住民族委員會要討論重要的議題或制定相關政策,可以召開業務會報,並確保主任委員及相關高級官員都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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