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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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組掌理選舉人、罷免案投票人及公民投票投票權人名冊之編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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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宜蘭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第7條規定了宜蘭縣選舉委員會的職責,該條規定宜蘭縣選舉委員會負責編造選舉人、罷免案投票人及公民投票投票權人名冊。具體來說,選舉委員會需根據相關法規的規定,編製各類名冊,包括選舉人名冊、罷免案投票人名冊和公民投票投票權人名冊。這些名冊是掌握選舉和投票者的重要文件,用於確定投票人的身份和選舉權。根據上述語境,宜蘭縣選舉委員會需遵守並按照該條規定,依法編製並正確管理這些名冊,以確保選舉的公正和合法性。 參考資料:宜蘭縣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第7條、法務部宜蘭縣選舉委員會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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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