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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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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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南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第15條的規定,該選舉委員會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並依據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根據該規定,該選舉委員會在處理業務時,會根據明細表的要求逐級授權代表機關進行決定。具體的分層負責明細表內容可能要參考臺南市選舉委員會相關的法規文件或內部規章,以了解明細表所規定的權責分配情況。根據提供的資訊,無法確定臺南市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第15條的具體內容,也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解釋或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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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