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報送備查資料編製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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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之格式、項目、編製方式、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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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報送備查資料編製辦法第7條規定了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在編製財務報表時應遵循的格式、項目、編製方式、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根據該條法規,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應按照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的要求進行編製。具體適用的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的內容,可以參考相關的內政部或相關機關所公布的指引文件或規定。
- 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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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