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 第 3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第四條各款選舉定有婦女代表名額,而無婦女候選人競選時,任其缺額。 婦女代表出缺時,亦同。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