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組織法 第 25 條
快速跳轉
市參議會之組織職權及選舉方法,另以法律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市組織法第 25 條規定市參議會的組織職權及選舉方法需要另以法律規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市組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