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3

快速跳轉
  1. 1.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依土地地籍清查類別,以整批、分筆方式代為標售。但得視土地實際使用情形,以分批、分筆方式為之。
  2. 2.一筆土地有部分標售必要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囑託登記機關辦理分割登記後代為標售。但分割土地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並不得造成畸零狹小不合使用規定情形。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第3條,土地代為標售的辦法有以下兩點規定: 1.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根據土地地籍清查的類別,可以整批或分筆的方式代為標售土地。根據土地的實際使用情形,也可以考慮分批或分筆的方式進行標售。 2. 如果一筆土地只有部分需要進行標售,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囑託登記機關進行分割登記,然後再代為標售。但是分割土地必須符合相關法令的規定,並且不得造成土地的畸零狹小且不符合使用規定的情況。 根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1條及第15條的規定,如果土地無人申報或申請登記,或經2次標售後仍未完成標售,該土地將被登記為國有。權利人在土地登記完畢後的10年內,可以檢附相關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土地價金。申請經審查無誤且公告3個月後無人異議,將按照土地第2次標售底價扣除稅賦後的餘額加上利息,從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支付。如果需要的價金超過保管款的數額,則由國庫支付。 參考文獻: 1. 地籍清理條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102&flno=11) 2. 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40141&flno=18) 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50302&flno=3)

  • 主管機關名詞
  • 法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第 3 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依土地地籍清查類別,以整批、分筆方式代為標售。但得視土地實際使用情形,…」(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