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定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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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指定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5條的規定,交友服務業有以下責任和要求: 1. 交友服務業應配置適當的管理人員和相應的資源,負責制定、修改和實施相關計劃和處理方法,並定期向負責人提出報告。 2. 交友服務業應制定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公告蒐集、處理和利用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法律依據和其他相關保護事項,在業務場所的適當位置公告;如果有網站或應用程式,則應在首頁上公開揭示,以便公司成員和個人資料當事人都能得知。 參考資料: - 內政部指定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5條 (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60072)
- 個人資料名詞
- 揭露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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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