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20條的規定,日間式服務機構應具備以下設施和設備: 1. 日常生活訓練室。 2. 多功能活動室。可以根據需要進行綜合使用。 3. 衛浴設備: - 必須設有扶手。 - 必須設有緊急呼叫設施。 - 必須設有地板防滑設施。 - 如果有兩個或多個人一起使用衛浴設備,必須設有適當的隔間或其他保護隱私的設備。 - 廁所和服務人數的比例不得少於一比六。 - 必須設有至少一個淋浴設備,且必須具備適合坐輪椅的人使用的衛浴設備,同時也必須設有適當的隔間或其他保護隱私的設備。 4. 餐飲服務設施或配膳室: - 必須設有食物儲存和保鮮設備。 - 水供應必須充足,且飲用水必須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 必須設有防治蚊蠅蟑螂及鼠害的適當措施。 5. 會談(客)室。 6. 根據需要,服務心智障礙者或慢性精神病病人為主的機構,可以設置保護空間。 7. 照顧失智症為主的機構,應設有行動迴路空間、燈光照明、防滑設施和照顧設施。 8. 所有門的淨寬度不得小於80公分。 9. 其它與服務相關的必要設施。 這些規定主要是為了確保日間式服務機構能提供相應的設施和設備,以滿足身心障礙人士的需求。例如,衛浴設備必須設有扶手和地板防滑設施,以方便身心障礙者的使用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餐飲服務設施或配膳室則需要設有食物儲存和保鮮設備,並採取適當的防治措施,以確保衛生和食品安全。 參考資料: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社會福利部,2018年修訂版。 - 2018年修訂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相關法規說明,社會福利部,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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