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投保單位在辦理農民健康保險時應備有被保險人名冊(或卡片),其中應記載被保險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以及住址。另外,名冊(或卡片)上還應包括被保險人的投保資格審查通過年月日。投保單位應自被保險人喪失加保資格之日起保存這份名冊(或卡片)至少五年。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農民A在2021年3月1日申請加入農民健康保險,經過資格審查並通過,其被保險人資格審查通過年月日為2021年3月1日。投保單位應將A的相關資訊記錄在名冊(或卡片)上,包括A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以及住址。這份名冊(或卡片)應保存至少五年,即至少保存到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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