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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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之補助對象如下: 一、低收入戶老人: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老人及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均無力負擔者。 二、中低收入老人:合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之中低收入老人及其法定扶養義務人均無力負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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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這段法律文本,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第2條對象有兩種,分別為低收入戶老人和中低收入老人。 1. 低收入戶老人: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低收入戶老人以及他們的法定扶養義務人無力負擔醫療費用。 2. 中低收入老人: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規定的中低收入老人以及他們的法定扶養義務人無力負擔醫療費用。 參考資料: - 社會救助法(內政部):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20 -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內政部):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140102
- 社會救助法法規
- 法定扶養義務名詞
-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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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