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登記機關應備下列登記書表簿冊圖狀: 一、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清冊。 三、契約書。 四、收件簿。 五、土地登記簿及建物登記簿。 六、土地所有權狀及建物所有權狀。 七、他項權利證明書。 八、地籍圖。 九、地籍總歸戶冊(卡)。 十、其他必要之書表簿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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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關應備下列登記書表簿冊圖狀: 一、登記申請書。 二、登記清冊。 三、契約書。 四、收件簿。 五、土地登記簿及建物登記簿。 六、土地所有權狀及建物所有權狀。 七、他項權利證明書。 八、地籍圖。 九、地籍總歸戶冊(卡)。 十、其他必要之書表簿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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