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計畫書經公告確定後,重劃會得視需要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重劃區範圍邊界之鑑界、分割測量及登記。
根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28條的規定,重劃會在重劃計畫書經公告確定後,可以根據需要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進行重劃區範圍邊界的鑑界、分割測量及登記。 這個條文的參考資料可能包括《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根據這條條文,重劃會在確定了重劃計畫書後,可以向主管機關提出鑑界、分割測量及登記的申請。這將有助於確定重劃區範圍的邊界,使土地所有權人能夠清楚地了解他們所擁有的土地範圍。 例如,如果一個地區正在進行市地重劃,重劃會經過詳細的計畫和公告程序後,即可向主管機關申請鑑界、分割測量及登記。這將確保重劃區的邊界得以正確劃定,使土地所有權人能夠在重劃後擁有明確的土地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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