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土地複丈辦法14

快速跳轉

地政事務所受理土地複丈案件應於收件日起十五日內辦竣,其情形特殊經地政事務所主任核定延長者,依其核定。司法機關囑託並明定期限辦理者,應依囑託期限辦竣。 前項司法機關囑託辦理土地複丈案件,其所定期限短於十五日者,應加倍計複丈費。但檢察機關依據國家刑罰權經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複丈案件,免納複丈費。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土地複丈辦法第 14 條,地政事務所受理土地複丈案件應於收件日起十五日內辦竣,如果情況特殊需要延長辦理時間,則需經地政事務所主任核定。如果司法機關明確囑託且設定辦理期限,則地政事務所應按照囑託期限辦理。如果司法機關囑託辦理土地複丈案件的辦理期限少於十五日,則需要支付加倍的複丈費用。然而,如果檢察機關根據國家刑罰權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複丈案件,則免除支付複丈費用。 參考資料: - 內政部 98 年 6 月 30 日土地測量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標準修正公告(https://data.gov.tw/dataset/8613) - 行政院 內政部 84 年 12 月 28 日台內地字第 8416784 號函(https://laws.moi.gov.tw/News/Preview.aspx?id=FL068416784)

  • 核定名詞
  • 國家刑罰權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土地複丈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土地複丈辦法第 14 條規定:「地政事務所受理土地複丈案件應於收件日起十五日內辦竣,其情形特殊經地政事務所主任核定延長者,依其核…」(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土地複丈辦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