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丈圖應按地段圖號分年彙集,每五十幅裝訂一冊,編列索引,永久保管。
根據土地複丈辦法第36條,複丈圖應按地段圖號分年彙集,每五十幅裝訂一冊,並編列索引,永久保管。這條法規確保了複丈圖的組織和保存,在分析和保管複丈圖時提供了具體的指引。以最新參考資料為例,內政部土地測量局於2012年發佈的《土地複丈圖製作及保存作業要點》對複丈圖的製作和保存提供了詳細的指引,包括修訂後的保存年限和完整性要求。根據這份文件,複丈圖需按地段圖號分年彙集,每五十幅裝訂一冊,並在備案完畢後進行永久保存,以確保複丈圖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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