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土地分割為數宗土地,該分割後數宗土地面積之總和,須與原宗土地之面積相符,如有差數,應就原測量及計算作必要之檢核,經檢核無誤後,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
根據土地複丈辦法第46條,當一塊土地被分割成多塊土地後,這些分割後的土地的總面積必須與原始土地的面積一致。如果有差異,必須進行必要的檢核和校正,然後按照各個分割土地的面積大小比例進行分配。 範例資料: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0條規定,一宗土地分割為數宗土地後,必須進行必要的檢核,以確保分割後的土地面積與原土地的面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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