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第1條,該辦法是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所制定的。具體來說,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了設立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的要求,並且該辦法提供了有關該委員會組織和管理的相關規定。這些規定旨在確保不動產經紀業的營業保證基金得到有效管理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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