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00條,當勘估標的為區分所有建物時,可以以下列方式估計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單價: 1. 先計算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權利價格,公式為該區分所有建物的房地價格減去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建物成本價格。 2. 再計算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權利單價,公式為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權利價格除以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持分面積。 3. 最後計算基地單價,公式為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權利單價乘以平均地價分配率除以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地價分配率。 參考資料: -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民國102年12月31日修正):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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