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01條的規定,當勘估標的的土地價值比率和建物價值比率已知時,可以使用以下方式來估計該區的所有建物基地單價: 1. 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權利價格等於該區分所有建物的房地價格乘以土地價值比率。 2. 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權利單價等於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權利價格除以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持分面積。 3. 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單價等於該區分所有建物的基地權利單價乘以平均樓層別效用比除以該區分所有建物的樓層別效用比。 根據該法規的第2項,土地價值比率和建物價值比率應參考當地的市場調查資料,並運用估價方法進行計算。 參考資料: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09年8月8日修正)-http://lci.moi.gov.tw/LawClass/_GetContent/?Download=140a15d3-2db4-4574-a701-6a5a035033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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