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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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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估標的之土地價值比率及建物價值比率已知者,以勘估標的之房地價格推估其建物價格時,得以房地價格乘以建物價值比率計算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01-1 條,當勘估標的的土地價值比率和建物價值比率已知時,可以使用勘估標的的房地價格乘以建物價值比率來估算其建物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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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01-1 條規定:「勘估標的之土地價值比率及建物價值比率已知者,以勘估標的之房地價格推估其建物價格時,得以房地價格乘…」(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0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