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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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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權估價,應考慮權利存續期間、權利讓與之限制等因素,以典價為基礎估計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17 條,典權估價時應考慮權利存續期間、權利讓與的限制等因素。這意味著在進行典權估價時,需要考慮權利的有效期限以及可能存在的權利讓與限制等因素。因此,進行典權估價時,需要確定該權利的存續期間以及是否存在任何限制,並以此作為基礎進行估價。如有需要,可以參考相關的法規或判例,以確定如何考慮這些因素並進行典權估價。

  • 存續期間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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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17 條規定:「典權估價,應考慮權利存續期間、權利讓與之限制等因素,以典價為基礎估計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