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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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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成本價格之計算公式如下: 一、土地價格=土地總成本。 二、建物成本價格=建物總成本—建物累積折舊額。 三、房地成本價格=土地價格+建物成本價格。
  2. 2.前項土地價格之求取有困難者,得以比較法或收益法計算之,並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以比較法或收益法計算土地價格者,並需考量土地部分之廣告費、銷售費、管理費、稅捐、資本利息及利潤之合理性。
  3. 3.依第一項規定計算土地價格,得考量已投入土地開發改良因時間經過造成之減損,並於土地總成本中扣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69條規定了有關成本價格的計算公式及評估土地價格的方法。根據第一項,成本價格的計算公式如下:土地價格等於土地總成本,建物成本價格等於建物總成本減去建物累積折舊額,最後房地成本價格等於土地價格加上建物成本價格。 在土地價格的計算上,如果無法求得準確的土地價格,根據第二項,可以運用比較法或收益法進行估算,並在估價報告書中明確說明。而在使用比較法或收益法計算土地價格時,需要考慮土地部分廣告費、銷售費、管理費、稅捐、資本利息和利潤等因素的合理性。 根據第三項,根據第一項的規定計算土地價格時,可以考慮土地因時間結構改變而產生的減損,並將其扣除於土地總成本中。 參考資料: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E00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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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69 條規定:「成本價格之計算公式如下: 一、土地價格=土地總成本。 二、建物成本價格=建物總成本—建物累積折舊…」(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6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