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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費收費標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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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申請發或補(換)發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一千元。
  2. 2.申請以於原證書加註延長有效期限方式換發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者,應繳納加註費,每次新臺幣五百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不動產經紀人申請核發或補(換)發證書時,需要支付證書費用,每張新臺幣一千元。如果申請以在原證書上加註延長有效期限的方式換發證書,則需要支付加註費用,每次新臺幣五百元。 範例:一位不動產經紀人申請核發新的證書,那麼他需要支付一千元的證書費用。另外,如果這位經紀人想要在原有證書上加註延長有效期限,那麼他換發證書時需要支付五百元的加註費用。

  • 名詞
  • 不動產名詞
  • 人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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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費收費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費收費標準第 2 條規定:「申請核發或補(換)發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一千元。申請以於原證書加註延長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費收費標準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