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第9條,各級主管機關應按照本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每五年發行一次行政區域圖。同樣地,中央主管機關也應每五年發行基本地形圖,然而發行海圖則需與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後進行發行。這些圖表的發行旨在提供相關部門和機構在地理資訊方面的參考,以便能更好地規劃和管理國土資源。依據最新資料,這些圖表的發行目的是為了促進區域發展和保護海洋生態系統,確保國家資源的永續利用。當然,具體的例子可以包括行政區域圖的更新以反映新的行政邊界、基本地形圖的修訂以更準確地顯示地形特徵,或者海圖的更新以提供更優質和詳細的海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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