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如下: 1. 根據該條第1項,當進行幹導線及支導線的測量時,應優先考慮使用都市計畫樁位作為導線點,并與該地區的地籍測量控制點或圖根點聯合測量。在修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地區時,應與相關樁位進行聯合測量。 2. 根據該條第2項,當規劃導線網時,應盡可能增加多餘的觀測點,並使用導線網整體平差方法進行導線的計算。 範例: 根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如果進行都市計畫地區的幹導線測量,首先應考慮使用都市計畫樁位作為導線點,并與該地區的地籍測量控制點或圖根點進行聯合測量。例如,在修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地區時,必須與相關樁位進行聯合測量,以確保測量的準確性。同時,在規劃導線網時,應增加多餘的觀測點,并使用整體平差方法進行導線的計算,以提高導線測量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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