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樁位選定後應依下列原則作有系統之編號: 一、鄉街及鎮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與界樁分別採用全區統一編號。 二、市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與界樁應分別採用分區統一編號。 三、編號順序:縱向自上至下,橫向自左至右,環狀順時針方向編號。
根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 21 條,都市計畫樁位的編號原則如下: 1. 鄉街及鎮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與界樁分別採用全區統一編號。 2. 市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與界樁應分別採用分區統一編號。 3. 編號順序:縱向自上至下,橫向自左至右,環狀順時針方向編號。 根據以上法條,鄉街及鎮都市計畫的道路中心樁與界樁會使用全區統一編號,而市都市計畫則會使用分區統一編號。樁位的編號順序則是從縱向自上至下,橫向自左至右,並按照環狀順時針方向進行編號。 以相關範例來說,比如某市的都市計畫中,道路A的中心樁編號為A001,那麼該市鎮都市計畫中的道路A的中心樁與界樁編號也都應該為A001,而市都市計畫中的道路A的中心樁與界樁編號則可能是根據分區來進行編號,例如區域1的道路A中心樁編號為A001,區域2的道路A中心樁編號為A002,以此類推。在進行樁位編號時,需要按照縱向、橫向和環狀的順序進行編號,以確保系統性和統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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