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分割測量時,應先實地檢測圖上都市計畫樁位後,依下列規定測定分割界線位置: 一、都市計畫範圍、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之分割測量,依檢測後之圖上樁位,決定分割界線位置。 二、道路用地之分割測量,依檢測後之圖上道路中心樁位,並按照道路寬度決定分割界線位置。道路二側有綠地者,同時按照綠地寬度決定其分割界線位置。 三、曲線道路用地之分割測量依曲線起點、終點及交點圖上樁位,求繪曲線道路中心線後,依照道路寬度測定分割界線位置。 四、交叉道路截角之分割測量,應依照道路交叉口截角規定辦理。但都市計畫書圖另有敘明及標示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
根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 44 條,實施分割測量時,應先實地檢測圖上都市計畫樁位後,根據以下規定來測定分割界線位置: 1. 都市計畫範圍、土地使用分區和公共設施用地的分割測量,根據檢測後的圖上樁位來決定分割界線位置。 2. 道路用地的分割測量,根據檢測後的圖上道路中心樁位,並按照道路寬度來決定分割界線位置。如果道路兩側有綠地,則同時按照綠地寬度來決定分割界線位置。 3. 曲線道路用地的分割測量,根據曲線起點、終點和交點圖上樁位,繪製曲線道路中心線後,根據道路寬度來測定分割界線位置。 4. 交叉道路截角的分割測量,應根據道路交叉口截角的規定辦理。但如果都市計畫書圖另有說明和標示規定,則按照其規定辦理。 這是根據最新修正之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所提供的相關規定,這些規定將幫助進行分割測量時的位置確定以及界線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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