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為直線之道路,因其二側建築物之偏差,導致中線發生偏差時,其偏差實地在十五公分以內者,視為無誤。
根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48條,如果計畫為直線之道路,但因建築物偏差導致中線也有偏差,只要偏差在實地測量時在十五公分以內,即視為無誤。 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容許在實際建造道路時,因為建築物造成一定程度的偏差,但只要偏差在可接受的範圍內,就不會視為違法。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因為小幅度的偏差而阻礙正常的建設工作。 舉例來說,假設某個都市計畫中指定了一條直線道路,但在實際建造時,其中一側的建築物略微偏移了一些,導致道路的中線也有一定的偏差。如果進行實地測量後,發現這個偏差在十五公分以內,那麼依照這項法規的規定,這個道路的建設就是合法的,而不會被視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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