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測釘完成之都市計畫樁,因都市計畫之變更而不適用者,在測釘變更計畫後之樁位辦理公告時,併同公告廢棄拔除之。
根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51條,如果已經完成測釘的都市計畫樁因為都市計畫的變更而不再適用,則在辦理樁位公告時應同時公告廢棄並拔除該樁位。根據上述參考資料,該法條並無具體的相關範例提供。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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