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辦法辦理配售土地或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分所需各項稅費,由雙方依相關法令規定各自負擔。
根據上述法規,「土地重劃區段徵收開發新社區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土地之處理及配售作業辦法」第41條規定,配售土地或建築物及其土地所需的各項稅費應由雙方各自負擔,詳細的負擔方式和法令規定,需參考相關的法律法規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