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下水道之計畫下水量、水力計算及流速規定如下: 一、計畫下水量依下列規定。但必要時,得依排水區域之實際情況酌予增減: (一)分流污水管渠以計畫最大時污水量。 (二)合流下水管渠以計畫逕流量加計畫最大時污水量。 (三)截流污水管渠以雨天時之計畫污水截流量。 二、管渠之水力計算採曼寧(Manning)公 1 2 1 式(V=─R─S─)或庫特(Kutter) n 3 2 1 0.00155 23+─+─────── n S ┌── 公式(V=──────────────── │RS 0.00155 n ˇ 1+(23+───────)── S ┌─ │R ˇ ) ,式中:V為流速 (公尺/秒) ;n為粗糙係數;R為水力半徑 (公尺) ;S為水力坡度 (分數或小數) 。 三、污水管渠於計畫污水量時,最小流速為每秒零點六公尺,最大流速為每秒三公尺。 四、合流管渠於計畫下水量時,最小流速為每秒零點八公尺,最大流速為每秒三公尺。
根據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第26條的規定,污水下水道的計畫下水量、水力計算和流速有以下規定: 1. 計畫下水量根據以下規定,但必要時可以根據排水區域的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 分流污水管渠的計畫下水量為計畫的最大時污水量。 - 合流下水管渠的計畫下水量為計畫的逕流量加上最大時污水量。 - 截流污水管渠的計畫下水量為雨天時的計畫污水截流量。 2. 管渠的水力計算採用曼寧(Manning)公式(V= (1/n) * (R^(2/3)) * (S^(1/2)))或庫特(Kutter)公式(V=(0.00155 * (n+(23/R)^(2/3))/S)),其中:V為流速(公尺/秒)、n為粗糙係數、R為水力半徑(公尺)、S為水力坡度(分數或小數)。 3. 污水管渠的最小流速在計畫污水量時為每秒0.6公尺,最大流速為每秒3公尺。 4. 合流管渠的最小流速在計畫下水量時為每秒0.8公尺,最大流速為每秒3公尺。 參考資料: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2016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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