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貸款之本息償還年限,最長為三十年,借款人得選擇自撥付貸款之次月起按月均等償還或依下列規定償還: 一、自撥付貸款之次月起,一年至五年內付息不還本。 二、自前款付息不還本期滿之次月起,按月均等償還本息。
國民住宅貸款辦法第5條規定了國民住宅貸款的本息償還年限以及償還方式。根據該條規定,借款人可以選擇自撥付貸款次月起按月均等償還或根據以下規定償還: 1. 在一年至五年內付息不還本。 2. 在前一項規定的付息不還本期滿後的次月起,按月均等償還本息。 舉例來說,如果借款人選擇按月均等償還方式,則在自撥付貸款次月起,每個月償還固定金額的本金和利息;而如果借款人選擇付息不還本的方式,在一至五年內只需要支付利息,不需要還本金。這一條規定確保了借款人在償還國民住宅貸款時有彈性和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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