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未能按期還款時,逾期六個月以內部分,應就逾期欠繳本息,按日加收原貸款利率百分之二十之違約金;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應就逾期欠繳本息,按日加收原貸款利率百分之四十之違約金。
國民住宅貸款辦法第8條規定了借款人未能按期還款時的逾期違約金率。根據該條款,逾期六個月以內的部分,應按日加收原貸款利率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六個月的部分,則應按日加收原貸款利率百分之四十的違約金。這些規定是針對國民住宅貸款而設定的,目的是為了促使借款人按時還款,以確保貸款的正常運作。 參考資料:「國民住宅貸款辦法」(最新修正日期: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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