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5 分鐘5 分鐘5 分

營造業法1

快速跳轉
  1. 1.為提高營造業技術水準,確保營繕工程施工品質,促進營造業健全發展,增進公共福祉,特制定本法。
  2. 2.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營造業法第1條揭示四大立法目的並設補充適用條款:本法未規定者,適用民法、公司法等其他法律,無規範真空。

Q · 營造業法沒寫到的事情,誰說了算?

回到民法、公司法等其他法律補位

依營造業法第1條第2項,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所以營造業法沒寫的部分不會出現無法可管的真空,自動接回民法、公司法、政府採購法等。第1項則揭示四大立法目的(技術水準、施工品質、健全發展、公共福祉),是條文出現多種解讀時,法官做目的性解釋的依據。

白話解讀

打官司打到一半,雙方對某個條文怎麼讀僵住了,這時法官會翻到哪裡?很多時候就是翻回這第一條。立法目的條文不是給你看爽的口號,它是法官在條文模糊時的解釋指南針:當營造業法某條有兩種讀法,法官會傾向選那個更能「提高技術水準、確保施工品質、增進公共福祉」的解讀。第二項更實用,本法沒規定的,回去適用其他法律(民法、公司法、政府採購法)。這句話告訴你營造業法不是一座孤島,它跟整個法律體系接在一起。所以當有人對你說「營造業法沒寫,所以管不到」,你知道他錯了,沒寫的部分自動接到其他法律補位。

法律定性

營造業法第1條為立法目的暨補充適用條款:第1項揭示提高技術水準、確保施工品質、促進產業健全發展、增進公共福祉四大立法目的,作為全法目的性解釋的基準;第2項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使營造業法與民商法體系銜接而無規範真空。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營造業法沒規定的事情,到底誰說了算?

本條第二項講得很清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所以營造業法沒寫的部分,會回到民法、公司法、政府採購法等去找答案,不會出現無法可管的真空。實務上主張『營造業法沒寫所以不能管』幾乎一定輸,正確的攻防是翻出該補位的那部法律是哪一部。

Q2第一條這種立法目的條文,在實際案件裡真的有用嗎?

有用。當條文出現多種解釋時,法官會用本條的四大目的(技術水準、施工品質、健全發展、公共福祉)當作選擇解釋方向的依據,學理上叫目的性解釋。寫書狀時把己方解釋連結到這四個目的,比乾巴巴引條號更能說服法官。

Q3營造業法第1條在規定什麼?

揭示四大立法目的,並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是全法的解釋羅盤與補位接口。

Q4營造業法的四大立法目的是什麼?

提高技術水準、確保施工品質、促進產業健全發展、增進公共福祉。

Q5什麼叫補充適用其他法律?

本法未規定之事項,自動回到民法、公司法、政府採購法等其他法律找答案,不出現規範真空。

Q6立法目的條文和一般條文差在哪?

一般條文有具體權利義務,立法目的條是宣示性的,用來指引其他條文怎麼解讀。

Q7工程糾紛對方說營造業法沒規定怎麼辦?

依第2項主張回到民法承攬、侵權規定補位,請對方指出排除民法適用的依據。

Q8怎麼在書狀引用第1條的立法目的?

把己方解釋連結到四大目的之一,把對方解讀描述成違反確保施工品質的立法目的。

Q9營造業法沒寫的爭議要查哪部法律?

契約與損害賠償查民法,公司組織查公司法,公共工程查政府採購法。

Q10怎麼判斷某事項適用營造業法還是其他法律?

先看營造業法有無明文規定,有則優先適用,無則依第2項適用其他法律。

Q11營造業法 vs 政府採購法哪個優先?

公共營繕採購事項,政府採購法為特別規範優先;非採購的營造業管理事項適用營造業法。

Q12營造業法 vs 民法在工程糾紛怎麼分?

營造業管理(許可、分級、主任人員)用營造業法;契約履行與賠償依第2項回民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first_paragraphsecond_paragraph
規範性質宣示性(立法目的)操作性(補充適用)
訴訟用途目的性解釋、裁量輕重的論證高地填補法律漏洞、指向應補位的他法
常見誤用誤以為只是口號不引用誤以為本法沒寫就無人能管

first_paragraph

規範性質
宣示性(立法目的)
訴訟用途
目的性解釋、裁量輕重的論證高地
常見誤用
誤以為只是口號不引用

second_paragraph

規範性質
操作性(補充適用)
訴訟用途
填補法律漏洞、指向應補位的他法
常見誤用
誤以為本法沒寫就無人能管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日本建設業法 第1条(目的)
韓國건설산업기본법 제1조(목적)
中國建筑法 第1条(立法目的)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立法沿革 1

(0920113 制定)

為提高營造業技術水準,確保營繕工程施工品質,促進營造業健全發展,增進公共福祉,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立法理由一、第一項明定本法之立法宗旨。   二、本法以規範營造業者為主,惟其經營之環境尚涉其他相關法規,爰於第二項明揭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920113 制定)

一、第一項明定本法之立法宗旨。   二、本法以規範營造業者為主,惟其經營之環境尚涉其他相關法規,爰於第二項明揭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營造業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營造業法第 1 條規定:「為提高營造業技術水準,確保營繕工程施工品質,促進營造業健全發展,增進公共福祉,特制定本法。本法未…」(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營造業法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營造業法第 1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