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申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案件之審查,以申請日所具備之資格與提出之文件為審查依據及計算基準。但審查期間持有住宅狀況、戶籍之記載資料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之相關文件經審查不符申請條件或有異動致不符申請條件者,應予以駁回。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24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