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促進居住環境改善,提升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達到都市永續發展目標,特設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制定本條例。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 1 條規定了設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的目的。根據該條例,該中心的設立旨在推動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促進居住環境的改善,提升都市的功能,增進公共利益,並達到都市的永續發展目標。該中心的設立和制定此條例的目的是為了有效地推動和執行相關的住宅及都市更新的政策和措施。在中心的運作中,應該以提升居住環境、改善都市機能和增進公共利益為核心,以確保都市的永續發展。根據最新的法規,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的設立和運作應該符合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的需求和目標,並與其他相關的法規和機構相互配合,以實現更好的住宅和都市的發展。
為推動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促進居住環境改善,提升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達到都市永續發展目標,特設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一、本條例之立法目的。 二、本中心業務包括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業務之推動,故定名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一、本條例之立法目的。 二、本中心業務包括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業務之推動,故定名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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