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檢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給獎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獎金由內政部警政署列入年度預算,其請領手續,依下列規定: 一、各級警察機關,因檢舉而破獲者,由破案機關檢具有關卷證,循警察行政系統,報請內政部警政署發。 二、警察機關以外之機關,因檢舉而破獲者,由各該機關檢具有關卷證,函請內政部核轉該部警政署發給。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