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員應將使用人員住宿須知及緊急避難逃生位置圖,置於房間明顯光亮處。
根據《警察機關警光山莊及會館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管理人員應將使用人員住宿須知及緊急避難逃生位置圖,置於房間明顯光亮處。 這項法規要求管理人員在每個房間的明顯光亮處,放置使用人員住宿須知及緊急避難逃生位置圖。這樣做的目的是確保使用人員能夠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迅速了解避難逃生的位置和相關須知。 例如,在山莊或會館的房間內,應該有一張告示或海報,上面列明了緊急情況下應該怎麼做以及該前往哪個逃生出口。這樣的資訊對於確保使用人員的安全非常重要,並且有助於管理人員遵守安全規定,提供相關的必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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