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警察機關警光山莊及會館管理辦法 第 1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管理人員應謹慎勤勉,熱忱服務,並應注意服裝儀容、環境整潔及財物之維護。 管理人員僱用後,發現有第十條各款情形之一者,管理機關或受託管理機關得解僱之;其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同。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