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警察機關警光山莊及會館管理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警察機關為增進警察機關員工福利、提倡正當旅遊休閒活動,得設立警光山莊及會館,提供全國各警察機關員工 (含退休人員) 及其親屬住宿休憩,並得提供其他督導或協助警政業務人員使用。但以執行警衛或專案勤務人員為優先。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