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無戶籍國民持有未加註不准延期之單次入國許可證者,因故未能於有效期間內入國者,得於有效期間屆滿前三十日內,向移民署申請延期一次,以六個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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