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本局歲入、歲出概算、預算之籌劃、審核及編製事項。 二、關於本局歲入、歲出分配預算及修改分配預算之審核、編製及陳送事項。 三、關於本局預算保留之申請、轉陳事項。 四、關於本局預算執行檢討之審核彙轉事項。 五、關於本局辦理各項計畫規劃案件之會核事項。 六、關於本局各項採購案件之會同監標、監驗事項。 七、關於本局各類款項會計憑證審核彙整及原始憑證整理送審事項。 八、關於帳冊登記、會計報告及預算收支執行狀況月報表之彙報事項。 九、關於收支傳票、付款憑單之編製及公庫帳單核對等事項。 十、關於單位財產之查核及增減結存審核帳務處理等事項。 十一、關於本局年度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歲入、歲出決算之籌劃、審核及編製事項。 十二、關於各項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會計報告及簿籍等之保管及銷燬事項。 十三、關於審計部年度財務收支查核、決算審核報告之聲復彙整、協調聯繫及退審(查詢)案件之申覆處理事項。 十四、關於內部審核計畫之策定、執行、管制、考核、複查事項及出納事務查核及陳送事項。 十五、關於公務統計資料之蒐集、彙整、審核及編報事項。 十六、關於統計報告之編製事項。 十七、關於普查資料及抽樣調查資料之蒐集、整理、提供與分析事項。 十八、關於統計資料庫之建立與管理事項。 十九、關於歲計、會計、統計制度、法規、方案之研究、建議、推行事項。 二十、關於歲計、會計、統計業務之督導考核與研究發展事項。 二十一、關於本室業務資訊化推展事項。 二十二、主辦會計人員移交案之處理及核轉事項。 二十三、關於本局會計人事管理事務之處理事項。 二十四、關於會計機構組織設置及員額編製事項之建議。 二十五、關於本室文書收發及印信典守等事項。 二十六、其他有關會計業務事項。
根據問題所提到的條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15條",該條文列舉了會計室所掌理的事項,包括預算的設定、審核和編製,預算分配的審核和編製,預算執行的檢討和會核,採購案件的監標和監驗,款項會計憑證的審核和整理,帳冊登記和會計報告的編製,財產查核和帳務處理等等。此外,該條文還包括了統計資料的蒐集、彙整、審核和編報,內部審核計畫的策定和執行,會計人事管理事務的處理,以及文書收發和印信典守等其他相關會計業務事項。 根據資料顯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15條是根據該單位的職能和責任來設定的,以確保其會計業務能夠正確執行。此外,該條文還設有包括會計室內部審核計畫的執行和管理等相關規定。這些規定確保了會計室在預算和財務行政方面的適當運作,並確保了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參考資料: 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15條(最新版本) 2. 財政部會計處相關法規和文件 3. 政府公報相關公告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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