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年度督察工作計畫策訂及預算編列事項。 二、關於政風、督察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事項。 三、關於督察各單位對任務之執行成效評估及命令貫徹執行事項(包括士氣紀律、內部管理、訓練整備、後勤整備、勤務整備)。 四、關於陳情、申訴案件及網路反映資料查處事項。 五、關於單位意外事件之防處與查察事項。 六、關於人員平日在營考核資料建立事項。 七、關於士官兵保護管束執行事項。 八、關於訂定端正政風及防制貪污工作實施計畫事項。 九、關於擬(修)訂建議與政風法令執行及宣導事項。 十、關於辦理獎廉倡廉事項。 十一、關於易滋弊端業務評估、防弊措施協調策訂及追蹤管制執行情形事項。 十二、關於易滋弊端業務稽核及重大採購案件監證事項。 十三、關於查察作業違常單位及生活違常人員事項。 十四、關於政風問卷調查及研提興革建議事項。 十五、關於調查分析機關政風狀況及研擬改進措施事項。 十六、關於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閱及初審事項。 十七、關於公務機密維護規定執行、法令與作法宣導事項。 十八、關於推動資訊保密及洩(違)密案件查處事項。 十九、關於危害或破壞本機關事件之預防及設施安全維護事項。 二十、關於機關首長交辦事項。 二十一、其他有關政風、督察工作事項。
根据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 16 條,督察室的掌理事項包括: 1. 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策订及预算编列事项。 2. 政风、督察业务的规划、执行、督导及考核事项。 3. 督察各单位对任务的执行效果评估及命令贯彻执行事项(包括士气纪律、内部管理、训练整备、后勤整备、勤务整备)。 4. 陈情、申诉案件及网络反映资料查处事项。 5. 单位意外事件的防处与查察事项。 6. 人员平日在营考核资料建立事项。 7. 士官兵保护管束执行事项。 8. 订定端正政风及防制贪污工作实施计划事项。 9. 拟(修)订建议与政风法令执行及宣导事项。 10. 办理奖廉倡廉事项。 11. 易滋弊端业务评估、防弊措施协调策订及追踪管制执行情形事项。 12. 易滋弊端业务稽核及重大采购案件监证事项。 13. 查察作业违常单位及生活违常人员事项。 14. 政风问卷调查及研提兴革建议事项。 15. 调查分析机关政风状况及研拟改进措施事项。 16. 受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查阅及初审事项。 17. 公务机密维护规定执行、法令与作法宣导事项。 18. 推动资讯保密及洩(违)密案件查处事项。 19. 危害或破坏本机关事件之预防及设施安全维护事项。 20. 机关首长交办事项。 21. 其他有关政风、督察工作事项。 根据提供的资料,我无法提供与该条款相关的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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