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務指揮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海岸執勤單位、人員之協調、統合、指導、管制及考核事項。 二、關於重大風紀、災害案件與意外事故初期應變、處置、通報、指導及資料之移轉管制事項。 三、關於專案或重大演訓勤務之管制及掌握事項。 四、關於每日案件陳(通)報、分辦及統計事項。 五、關於勤務指揮中心執勤作業規範之訂定、修正、訓練之策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六、關於報案系統之使用、管制、指揮調度、督導及受理民眾報案相關事項。 七、關於各級勤務指揮中心資(通)訊系統需求之審核建議事項。 八、關於對國防、警察、海關及其他相關機關間相互通報聯絡事項。 九、關於海岸狀況之指導、處理、管制、陳報及查考事項。 十、關於各級勤務指揮中心資訊設備之管制運用及作業資訊化推展事項。十一、其他有關勤務指揮、作業、處置、之督(指)導事項。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17條的規定,勤務指揮中心主要負責以下事項: 1. 協調、統合、指導、管制和考核海岸執勤單位和人員的事項。 2. 在重大風紀、災害案件和意外事故發生初期,處理應變、通報、指導和資料移轉的事項。 3. 管控和掌握專案或重大演訓勤務的事項。 4. 負責每日案件的陳報、分辦和統計工作。 5. 制定、修正勤務指揮中心執勤作業規範,策劃、督導和考核執勤中心人員的訓練事項。 6. 使用、管控、指揮調度、督導報案系統,以及處理和受理民眾報案相關事項。 7. 審核建議各級勤務指揮中心資訊系統需求的事項。 8. 對國防、警察、海關和其他相關機關進行相互通報和聯絡的事項。 9. 指導、處理、管制、陳報和查考海岸狀況的事項。 10. 管控和運用各級勤務指揮中心資訊設備,推動作業資訊化的事項。 11. 其他有關勤務指揮、作業和處置的督導事項。 根據所提供的參考資料,基隆關稅局的稽查組人員值班情形及船隻進港預報表在公佈欄上張貼,並且一般人可以看到。因此,稽查組人員的出勤時間和地點對外應無機密可言。此外,船席及進港泊靠碼頭時間的安排由港務局的港繫船課負責,海關人員無法代替決定船席和進港泊靠碼頭時間。這些證據顯示基隆關稅局海關人員的主管事務並不包括船席和進港泊靠碼頭時間的安排。 根據以上資料和參考資料,可以解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17條的內容及其相關法規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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