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電資訊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年度與中、長程通電、資訊施政計畫預算彙編、審核陳報與管制運用。 二、關於通電、資訊計畫相關之法規命令、業務手冊、作業程序及安全之研擬、策頒、管制、執行與督導事項。 三、關於通電、資訊業務權責劃分之規劃、訂頒及業務研發(考)之管制與彙辦事項。 四、關於通電、資訊各項會議、會報、通報、技術手冊資料編撰。 五、關於地區巡防局暨所屬部隊通資人力、裝備組織調整修訂、審查與建議事項。 六、關於通電、資訊人力專業訓練、運用、管制及建議等事項。 七、關於岸際、海上、空中(含專案或機動演訓)通資勤務規劃、協調、運用及督導管制事項。 八、關於各項通電、資訊裝備系統建置規劃、陣地勘查、部署、鍵路整合、網路管理及運用等事項。 九、關於電話號碼表(簿)編(修)訂、頒發及管制運用。 十、關於各類通電、資訊電(網)路建置、管理維護、監測、調整調撥、拆收暨建議事項。 十一、關於無線電線頻率及電台執照管理暨通信諸元、呼號、密碼、密件之轉(頒)發暨管制運用。 十二、關於通電、資訊機、庫房設施規劃、建置、安全管理維護作業。 十三、關於通電、資訊裝備整體後勤及補保計畫之策訂、規劃、管制作業。 十四、關於各式通電、資訊裝備(含零附件、耗材)清點、分配、調撥、故障、遺損、報賠及庫儲管理作業。 十五、關於通電、資訊檢測儀表,機工具、器材之籌補規劃、獲得、分配、管制作業。 十六、關於通電、資訊發展計畫、作業規範訂定、管制推動事項。 十七、關於授權發展應用資訊系統之規劃、設計、維護暨公用軟體測試、驗證、評估及推廣運用等事項。 十八、關於推廣資訊、資通安全教育暨應用系統操作技術諮詢服務。 十九、關於電腦主機系統、週邊設備及網路設施之獲得、分配及維護事項。 二十、關於本局網站(頁)之管理、維護等資訊服務事項。 二十一、關於其他有關通資事項。
根據中華民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東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12條的規定,通電資訊科負責以下事項: 1. 彙編、審核和管制年度及中、長程通電和資訊施政計畫的預算。 2. 策頒和執行通電和資訊計畫相關的法規命令、業務手冊、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並進行督導。 3. 訂定通電和資訊業務的權責分工計劃,以及管理相關業務的執行和彙報事項。 4. 編撰與通電和資訊相關的會議、報告、通知、技術手冊和資料。 5. 審查和建議地區巡防局及所屬部隊的人力和裝備組織調整修訂事項。 6. 人力專業訓練、運用和建議等通電和資訊相關事項。 7. 規劃、協調、運用和督導管制岸際、海上和空中(包括專案或機動演訓)通資勤務。 8. 規劃、部署、整合、管理和運用通電和資訊裝備系統。 9. 編訂、頒發和管理電話號碼表(簿)。 10. 管理各種通電和資訊網路建置,包括管理、維護、監測、調整、調撥和拆收等事項。 11. 管理無線電頻率和電台執照,包括轉發、發布和運用呼號、密碼和密件。 12. 規劃、建置和管理通電和資訊機、庫房設施的安全。 13. 策訂、規劃和執行通電和資訊裝備整體後勤和補保計畫。 14. 清點、分配、調撥、處理故障、遺損、報賠和管理各種通電和資訊裝備及其附件和耗材。 15. 管理通電和資訊檢測儀表、工具和器材的獲得、分配和維護。 16. 策劃、推動和管理通電和資訊發展計畫和作業規範。 17. 規劃、設計、維護和推廣授權發展應用資訊系統。 18. 提供資訊、資通安全教育和應用系統操作技術諮詢服務。 19. 獲得、分配和維護電腦主機系統、週邊設備和網路設施。 20. 管理和維護本局網站及相關資訊服務。 21. 其他相關通資事項。 上述解釋的資訊來自《海岸巡防署東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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