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得視業務需要分科、室、中心辦事。
本條規定了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東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 3 條的內容,根據最新的資料來源,可以了解到該條規定了該巡防局在業務上的需求下,可以根據需要將辦事項目分為不同的科、室、中心來處理事務。一個與此相關的範例是該局根據業務需求,將辦公室的業務分為兩個科,一個負責海上運輸業務,另一個負責海岸安全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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